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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海市家校社协同育人“教联体” 建设实施方案

    发表时间:2026-03-18

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、全区教育大会部署,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《家校社协同育人“教联体”工作方案》以及《内蒙古自治区家校社协同育人“教联体”实施方案》等要求,打通学校、家庭、社会育人资源,促进家校社三方协同发力、同向同行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坚持开门办教育,通过“教联体”建设,构建和完善政府统筹、部门协作、学校主导、家庭尽责、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,实现“联责任、联资源、联空间”,精准发力解决学生成长中的突出问题,搭建多样化、常态化的育人平台和活动载体,为更好贯彻落实“立德树人”和“五育并举”创造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。确保到2025年底,实现市、区“教联体”全覆盖;2026年,各中小学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特色项目和活动;2027年,形成具有乌海特色的家校社协同育人品牌。

二、重点任务

(一)建设跨部门协调机制。在市、区政府领导下,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,联合宣传、公安、网信、卫生健康、民政、文旅、科技、科协、住建、消防、市场监管、妇联、共青团、关工委等部门成立“教联体”建设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,研究支持重点领域(家庭教育指导、心理健康服务、青少年体育活动、社会实践基地建设)、协调解决资源整合、政策落实等难点问题。

(二)清单化落实协同职责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,结合乌海市实际,进一步细化各主体在“教联体”中的职责任务。形成我市各相关部门“教联体”责任清单、责任人及完成时限,明确联动细则,重点细化家校沟通、资源整合、宣传教育、指导服务、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协同任务,形成“一主体一方案”的协同路径,确保职责任务清晰明确、协同顺畅、精准落地。

(三)整合联动各部门资源。系统整合政府、学校、社区、家庭及社会资源单位的多元资源,建立覆盖教育设施、文化场馆、研学基地等领域的“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资源库”。各责任主体创新联合育人模式,引导社会资源单位开发职业体验、红色研学等定制化课程,打造学生社会实践系列活动。持续净化社会育人环境,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清朗社会文化及良好网络生态。

(四)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。组织开发系统全面、实用性强的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库,依托“家庭教育零距离”专栏、家庭教育讲师团巡讲等多种渠道,广泛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。加强对学校教师、社区工作者等人员的家庭教育专业知识培训,进一步明确指导内容、方式等关键要素,建立一支高素质、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队伍。积极推动与妇联部门、社区家校共育咨询室等多元主体协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,为家长提供专业化的培训课程和咨询服务,特别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。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家校沟通联系机制,通过家长会、家访、家长开放日等,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动交流,形成家校教育合力。

(五)监督管理与动态优化。加强监督管理,定期对“教联体”建设情况进行调研,全面了解“教联体”建设的进展和成效,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,及时进行动态优化调整。对于建设进度缓慢、问题较多的地区、部门,及时督促限期整改,确保“教联体”建设工作持续推进、不断优化。

三、职能分工

(一)政府

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,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统筹领导,指导各部门协同配合,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,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,为学校教育教学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。

(二)相关部门

1.教育部门: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,在政府的支持下与有关部门、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,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,强化与家庭、社会沟通协作,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。

2.宣传部门:指导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,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工作,引导未成年人坚定理想信念,厚植爱国情怀,加强品德修养,增长知识见识,培养奋斗精神,增强综合素质,营造育人良好氛围。

3.公安部门:加强警校协同,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、学生交通安全、防溺水、防欺凌、防诈骗等专项工作,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,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安全教育、推行“校家警护学模式”、配备法治副校长、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。

4.网信部门: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,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,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,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。

5.卫生健康部门: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,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、监测预警、咨询服务、干预处置等,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。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,开展全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。开展学生常见传染病防控等健康主题宣传活动。

6.民政部门:协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、专家团队建设、家访等工作。加强对困境儿童、留守儿童、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。实施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能力专项行动计划,深入实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、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,切实提升流动儿童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效。

7.文体旅部门: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、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,推动建立馆校协作机制,为学生观演观展提供便利条件。引导社会创作寓教于乐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儿童文艺作品,推动优秀作品的普及推广。

8.科技部门、科协:依托科技活动周、科普讲解大赛等重大科普示范活动,支持学校开展科普进校园等活动。

9.住房城乡建设部门: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、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,在标准、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。

10.消防部门:积极配合教育部门,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;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宣传工作,将消防安全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,利用学生寒暑假、课外实践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实地体验活动。

11.市场监管部门: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。

12.妇联组织: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和专家资源库,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座、亲子阅读、安全教育等活动。加强特殊群体关怀,针对留守、困境儿童家庭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。

13.共青团组织: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属地街道、社区共建,搭建联动平台,利用节假日开展安全自护知识宣讲、心理减压、普法宣传、禁毒教育、生态环保等线上线下主题活动。全面推进少先队社会化发展,持续打造“一刻钟”社区少先队文化圈。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团(队)日、入团(队)仪式、课本剧(情景剧)等活动,持续做好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。

14.关工委组织:发挥“五老”作用,参与思想道德教育、法治宣传教育、家庭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等工作。

(三)学校

1.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,纳入学校工作计划,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;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,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。各学校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“教联体”工作协调会,邀请家庭、社区及社会资源单位代表参加,共商协同育人事宜。

2.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、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,落实家长会、家访、学校开放日、家长接待日等制度,确保每学期举行1次家长代表大会、每年对每名学生进行1次家访、每学年至少举办2次家长会、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,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。

3.通过家委会、家长会、家访、学校咨询管理服务电话、家庭教育零距离专栏,广泛听取家长、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,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。

4.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、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,联合开发具有乌海特色的思政教育、社会实践、劳动教育等项目。

5.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亲子教育活动,结合中华传统节日、重大纪念日及学生成长需求,设计家风故事分享、亲子共读会、亲子运动会等家庭文化共建活动。

6.整合社会资源,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,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。

(四)家庭

1.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,用正确思想、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、品行和习惯。

2.注重家庭建设,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,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,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。

3.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,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、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。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,多陪伴多关爱,多引导多鼓励,多提醒多帮助,构建和谐亲子关系。

4.主动协同学校教育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,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开展的有关工作。支持并配合学校、教师对子女开展教育教学,支持学校正向教育和教师正当惩戒。

5.带领或支持子女积极参加体育锻炼、家务劳动、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,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。关注子女心理健康,及时发现和解决子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问题,培养子女树立“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”意识,确保子女身心健康发展。

(五)街道社区

1.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,加强资源、经费、场地、设施等条件保障。

2.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。

3.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、形式多样、寓教于乐的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,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、假期管护场所等。

(六)社会资源单位

1.爱国主义教育基地: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、红色教育,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目,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、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。

2.体育场馆: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、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提供场地、设施设备、专业指导等方面支持。

3.文化场馆、博物馆、科技馆、科普基地、少年宫、儿童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:设计开发内容丰富、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和科普活动、展览项目、剧(节)目、科学教育实践资源等,为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和预约服务。

4.医疗卫生机构:针对行政区域内儿童青少年主要健康问题,加强眼保健、心理保健、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,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。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,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、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,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,并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,及时转介、诊断、治疗。

四、进度安排

(一)全域建设阶段(2026年)

1.全域推进。梳理全市“教联体”建设工作,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尚未建立“教联体”的,要分析原因,制定针对性措施,明确工作责任人,确保实现“教联体”全面覆盖。

2.提质增效。对已建立“教联体”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行回头看,进一步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体系更加完善,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、完善工作体系、提升协同育人水平,形成“统筹规划、动态更新、共建共享”的协同育人格局。

3.典型引领。定期总结,包括资源对接流程、家校协作模式、典型案例等方面经验,通过现场会、交流培训、宣传报道等形式,推广各单位、各区校在“教联体”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建立一批家校社协同育人示范校,带动全市“教联体”建设工作整体提升。

(二)全面提升阶段(2027年)

1.优化提升。不断丰富育人平台和活动载体,建成跨部门协同的资源共享长效机制,整合优质教育资源,强化人员配备和保障,完善经费投入保障,推动“教联体”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。

2.常态长效。建立“教联体”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,巩固建设成果,持续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常态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发展,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。

3.形成特色。持续放大示范校的辐射带动效应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形成具有乌海特色的家校社共育名片,在自治区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地区品牌,实现家长、社会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
各区、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“教联体”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,明确责任分工,形成政府统筹、部门协作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

(二)强化部门协同

宣传、公安、网信、卫生健康、民政、文旅、科技、住建、消防、市场监管、妇联、共青团、关工委等部门要持续加强沟通协调,按照职责分工,密切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为“教联体”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条件。

(三)注重宣传引导

通过举办专题培训、家长学校等形式,向广大教育工作者、家长和社会公众宣传协同育人理念和方法,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参与积极性,形成共同推进“教联体”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。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,广泛宣传“教联体”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、政策措施,及时报道各地各校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,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。

附件:重点任务清单

附件

重点任务清单

1、馆校合作

深化馆校协同机制,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与学校建立长期合作机制,深入开展红色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、革命传统教育,探索创新“开门办思政课”,尝试把思政课开到课外校外,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场馆,通过讲解、互动体验等方式,让课堂内容生动起来、活起来。运用各类场馆,打造中小学思政“金课”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学示范课,建设中小学思政课教学案例库,提升思政教育针对性、有效性。

2、医教互促

强化医校协同合作,构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,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筛查发现工作机制,开展定点合作与定期会商研判;坚持预防为主,加强有效干预,畅通预防转介干预“绿色通道”,通过个体咨询、团体辅导、电话咨询、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,向学生提供系统、专业、及时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。

3、体教互融

全面落实“健康第一”的教育理念,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,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;支持社区及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,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字画像等,合力推动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。

4、家校互动

建立健全社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,强化社区“两委会”的协同育人职能;加强家庭教育指导,用好家长学校、社区家校社共育咨询室等阵地,向家长宣传教育政策和科学育儿观念,引导家长更加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;畅通家校沟通渠道,通过家委会、学校开放日、家长会、家访、亲子活动等多种途径,提升沟通效果;聚焦困境儿童关心关爱,保障困境儿童权益和关爱服务。

5、社教同频

深化读书行动,学校要将青少年读书行动与家庭教育指导有机结合,引导家长重视亲子阅读并不断提高学生阅读指导能力;提升科学素质,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,在深化教学改革、拓展科学实践活动、课后服务项目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;深入实施劳动习惯养成计划,常态化开展家务劳动、校园劳动和社会劳动,统筹用好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场所,探索家校社劳动教育全覆盖有效途径。

6、警校同步

坚持预防为先,加强“三防”建设,强化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。强化风险处置,紧盯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热点问题,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,指导学校加强跟踪评估,做好防范应对工作;加强综合治理,持续开展“护校安园”专项行动,完善“护学岗”机制,加强校门口及周边秩序维护。统筹学校、家庭、社会多方力量,协同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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